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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009 终于到达
八年了,相隔时间确实有点久远,以至于猛一看见墓碑上那张彩色照片,竟感觉陌生。照片上的她很年轻,或许还不到我们现在的年纪,而如果她在世的话,今年应该正好四十了。 她走的时候,正是方华正茂的年纪。而那时的我们,也只刚经历了成人礼而已。那个下午,当她产后大出血辞世的消息传到上海时,我们刚结束一天忙碌的课程,准备回家。当时全班人震惊的表情至今历历在目,甚至我还记得谁正站在哪个位置、谁正坐在谁的身边。之后数天班内压抑的气氛,也令正处于黑色高三的我们更加透不过气来。 她的离去,是我成年后遭受的第一次冲击,是青春岁月遗留给我的一道永远的伤痕。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生育这件再平凡不过的事非常恐惧。 而现在,路雨瞳八岁了。她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这个孩子,皮肤黝黑个性贪玩,极其喜欢奥特曼,在超市的玩具货架前像所有男孩子一样流连忘返;他在墓园里欢笑奔跑,带我们抄近路走到她的墓前,洗完手后用水珠偷袭大哥哥们,像郊游一样快乐。自出生之后,他就喊姑妈作“妈妈”,因此我不知道他是否明白墓碑上这另一个“妈妈”到底是谁,是否明白每年上海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带着礼物来看他到底是为什么。但是或许,给他一个正常的童年、让他像别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是对他最有利的,也是她的心愿。 路雨瞳扭扭捏捏地给妈妈鞠了三个躬,转眼又对我们撒在基石上的白菊花花瓣产生了兴趣。“把它们摆成一个心型”,他轻轻地提议。于是我们拢出一个心型,一边大一边小,形状不太标准。让路雨瞳来完善,他怎么也不肯,连哄带骗的把他拽过来,终于他伸手一推。 只一推,一个完美的心便出现了。母子连心,就是这样的吧。 烧纸钱时,我拿出一个信封。里面有99年我的一篇随笔的复印件,上面有她的批语,还有一封信。我在随笔中写了我的梦想和恐慌,她于是回应道:“……应试教育还不至于强大到彻底抹杀你的文思的地步。如果你一路认真走下去,记者梦完全可以实现。到时候你就可以大显身手了!”10年以后,我走了很多弯路终于得偿所愿,我跌跌撞撞地终于到达梦想。甚至,世事有时就是这样巧合得惊人,我考进了当年小说中为自己设定职业背景时所选用的那家报社。可是,唯一一个知道这些的人,却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终于到达,但却更悲伤。 所以,我只能用信笺告诉她这些。听她丈夫说,这些年有很多“人鬼情未了”的事发生,他相信她还逡巡在这个世界上不愿离开。那么,我也姑且相信,烧给她的信,她能收到。 连同白菊花做成的心,寄托我们的思念。谢老师,但愿你都能收到。
1/26/2009 我也开心饮过酒
我的大年夜,似乎从来没有那么忙,忙到没有时间好好想一想前一晚发生的事。 那晚我醉了,但是醉得很开心。隐约记得自己打碎了只杯子,好心的服务生gg跟我说不用赔了;又抢了很多歌来唱,还霸道地不许别人唱;好像还酒后乱性,吃了很多人豆腐。从通常意义上来讲,这叫失态;照jiji的话讲,这是我俩压抑太久后的爆发。至于我,不想给它下什么定义,只晓得当时想到这些年的委屈,泪就不停往下滴。 失态也好爆发也好,都只会在九班众人面前安心去做,只因我们认识了15年。这一堆人之间,上演了那么多剧情,到今天都已是各怀鬼胎各有心事,却还能在一起毫无防备地喝酒打闹,这实在是很奇怪又很和谐。因此,虽然有点难为情,虽然醉酒不是好女孩的行为,但我还是想说,谢谢大家,昨天很开心。 就像Eason唱的那样,我也开心饮过酒。只希望大家勿笑,勿怪,就行。
朋友已走 情侣会走 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 谁也会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时间会走 12/28/2007 闹婚记2 (zz自诡秘blog)
话说上回,必胜客踌躇满志地来到我们这桌,企图把九班同学——14真正的娘家人——忽悠过去。 这时,陈佳老兄发话了:“且慢!咱们准备了三道关让你过,过了,痛痛快快娶新娘过门,过不了的话...嘿嘿...告诉你,咱们明天休息的休息,请假的请假,奉陪到底啦~” 必胜客暗叫不妙,背后涔涔汗下,转头对14抱怨道:“......你不是说九班同学很好搞的咩?!” 九班众:“我们本来是很好搞的嘛,哦不,其实我们本来就不打算搞的,被你逼的呀,你早点来敬酒么,我们喝完就走人了呀,好,叫你来,你不来,你不来么,我们闲得慌,只好动脑筋想点子整你了呀,你每晚来五分钟,我们就多一个新点子也么哥~”
“来~来~来~” 陈老兄一脸奸笑,把必胜客按倒在椅子上,从身后托出一个盘子:“请看,这里有一只鸭头,一只鸭屁股,一块鸭胸脯,你选一个吃~” 必胜客不知道陈老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对盘子里三快黑乎乎的东西左看...右看...鸭头太大,又没什么肉;鸭屁股...太恶(其实不是鸭屁股,不知道什么东西);鸭胸脯,小小一块,有肉有皮,还比较正常——不像下了药啊... 抓起,咕噜,吞下。 “好~好~你吃了鸭胸~来来~来到你新娘子这边~刚你吃了啥~就再吃一次~” (天呐~太WS了!纯情的15忍不住掩面狂奔~奔到自己座位旁抓起DC...准备做狗仔队XD) 必胜客数次推托,均被抵抗,顾左右而言他,被免疫,无奈之下,乃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和谐]了14的[和谐],勉强通过第一关。——实在是光速!以致狗仔队没有抓住这稍瞬既逝的镜头!...不过没关系,另一名更专业的摄影记者——8同学——拍下了录象...XD 经验教训:不要知难而退,不要趋乐避苦,勇敢地吞下那只鸭头吧! (其实我觉得对新郎新娘来说,头啊,屁股啊,胸啊,都没有难度嘛,夫妻诶!)
陈老兄满脸堆(奸)笑地说:“这第二关呢,是我去云南旅游时见识到的,一个很有少数民族风情和传统特色的游戏...” 他拿过一只小碗,倒了满满一碗葡萄酒,“...酒呢,不多,你们俩喝一碗。但是,要同时喝,没有同时喝,或者漏出来,都不行,要罚,加满重新来过。” 听起来好像不难,实际操作起来可不容易。新人的脑袋已经凑得近的不能再近了,还是不行,一开始可以靠嘴吸,吸得酒浅了,就不好吸了,只能倒,两个嘴巴之间总有缝吧,就漏了,把碗斜一下吧,两人又不能同时喝到。就这么折腾来折腾去,酒加了好几回。 陈老兄:“早就告诉你们了,这是有技巧,有窍门滴!你们不听,嘿嘿...叫你们不听。14,你坐到必胜客腿上,两人的脑袋保持90度夹角,舌头,伸出来,.....” (后面我忘记了= =) 用了这个方法,果然成功通过。 经验教训: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最后一关分两部分:男方,女方。都各饮一杯酒(这次是玻璃酒杯),形式不同,意义有别。 必胜客在喝之前,要把酒杯举过眉再放下三次,酒不能溢出来,不然就要加满。他被罚过几次之后,通过了。 期间爆出本场婚礼最经典名句,来自于51同学。他说:“没关系的,水的表面有张力,不会溢出来的。” ——众人皆绝倒,不愧是九班当年的物理尖子啊!太专业了! 14呢,要和2喝一杯“离婚酒”。必胜客啊必胜客,你拆散了两个多么幸福美满的家庭:14(老公)和2(老婆)的革命小家庭,以及13(老公),4,6,7,14,16..(众妻妾)的封建大家庭。真是人间惨剧啊~ 经验教训: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综上,九班同学还是很善良的,没有出“降龙十八掌”这样的狠招,只是用用“兰花拂穴手”而已。末了,大家下楼合影数张,后分几路散去。 在此再祝小华和毕胜新婚快乐,白头偕老~ 最后提醒大家:以后结婚千万不要请陈佳啊啊啊! (完) (欢迎补充) 以下为penpen的补充:
——“必胜宅急送”还悲愤地问我们:“控江中学的校长是谁啊??”殊不知我们中学里都是“自主发展”的……
—— 陈佳已经说过了:你们不请我也没关系,我知道我的思想已经传出去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类之类,大意如此XD) 12/27/2007 闹婚记1 (zz自诡秘blog)奇文共欣赏,不得不说,诡秘你太有才了。谨以此文献给想学习婚礼知识的诸位。
我,我是15...(抹泪),昨晚,我亲爱的青梅竹马的同窗7+4年的初恋的对象——14同学,结婚了。 喂哟,前天还和她一起抄作业呢,昨天还和她在走廊里谈天呢,今天,她她就嫁人了...我的那个心啊,哇凉哇凉的...(啥?)
第一次送婚礼的红包,还真不好意思,纠结了半天,才红着脸塞到14妈妈的手上。想起好多年前,14妈妈偷偷把我拉到一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15啊,14她刚学骑自行车,你每天陪她骑一段哦,我本想来接她的,可她不要,只能拜托你咯。” 我自然满口答应。14妈妈如此看得起我,把她的女儿托付给我,我是何等荣幸,何等自豪啊!唉,可如今,漫漫人生路,每天陪她走的是那必胜客,14妈妈把她女儿又托付给了必胜客!14妈妈,您这是一稿多投啊啊!
我和7约好一起从公司请假早退赶过去,然而还是迟到了,中学同学那桌已坐满了人:1,2,3,5,6,8,13,25,37,51。无视之,加塞之!于是7塞到了6和2中间,我则塞到了8和1中间。(1:我只是暂时把8借给你用用哦。我:是,是。暗想:明明是8同学前晚就说好要和我“激情聊”的,切~)
餐具少了两副,25同学自告奋勇,挺身而出,去旁边桌顺了两副过来。相比我们这桌人丁兴旺热火朝天的场面,那桌真是凄凉啊...(那桌是14的大学同学,有几个我也认识)
婚礼正式开始前,新人在门外接客(哼?),伫立良久,甚是辛苦。我们坐在大厅内,已七嘴八舌三两成堆的八卦起来。
婚礼开始,新人入场,14同学虽然作新娘子打扮,但并不故作矫情,而是一如往昔地闲庭信步,英姿飒爽啊!
25同学一直在剧透,透了14的还不够,还拼命透自己的,还添油加醋。(筒子们,我以亲身经历告诫大家,对25的话里的水分要有一定的觉悟。对,当年骗我去wow的也是他= =)
25同学透道:“我上午10点就来了,彩排都看了三遍了,等下必胜客就要大喊我愿意了,他排练时喊得不够响,NG了好几次;14还抢台词,司仪话没说完,她就喊我愿意;哦,那个是戒指呀,脱脱戴戴好几回了....” (耳光!打倒剧透!)
正式表演时,我们离得远,看得不甚清楚,位置也不好,被一根大柱子挡住视线,即便如此,我仍是细腻地感受到了14同学的...频频笑场啊~XD
灯,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纷纷举起筷子,向桌上早已摆放着的菜肴伸去——开吃!吃的时候玩了几个小游戏,2同学上台去唱了两首歌,在此不一一赘述。
婚礼沉浸在一片和谐喜庆的气氛中....请看,新人开始敬酒,我们一边吃喝说笑一边等待...新人从这桌转到那桌,好辛苦啊,我们继续等待...咦?好像有人退场了?怎么还没轮到我们啊?继续等待...服务员开始收拾东西了,新郎新娘呢?哦...被那边绊住了......我们等啊等,等到花儿也谢了...又开了...
很好很和谐口牙!善良的九班同学终于怒了!怒气值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要出大招了口牙!人都是被逼口达!
只见外援陈佳同学(男,比我们高两届,常年潜伏于我班女生中,可想而知是个牛叉角色)哗地闪现到我们这桌,与25同学一起密谋闹婚大计。
“必胜宅急送!!” ——你丫怎么还不来~
“换人!换人!!” ——再不来就代表14踢了泥~ 终于来了...我们是最后一桌,送走了14温良无害的大学同学后,必胜客暗想:“太好了,终于快结束了,可以和俺心爱的小华洞房花烛了。恩...九班同学俺了解,都是老实孩子,那些蔫儿坏的都没来,嘿嘿....” 于是他悠悠然,飘飘然,来到了我们这桌。
...可是,他错了,绵羊急了还咬人呢,半小时后,必胜客发出了绝望的呼吼:“你们这群八O后哇呀呀呀!!!”
——究竟我们(确切说是陈佳同学)是怎么“惩罚”他的呢?请看下集....《BT,YD和WS,一对新人的沦陷和一位著名人像摄影艺术家的堕落》。
12/26/2007 九班第一场婚礼晚上参加了九班第一场婚礼,也是人生中第一场红包由自己送出的婚礼。
新娘是中学七年的同窗,但追溯起历史来,和她早在小学时就认识了,屈指算来也有十四五年了。所以看到她的小学老师也来出席时,我还叫得出他们的姓,虽然他们早已不记得我的名。同去的还有一班中学同学,其中很多都是长久未见的。十几个人硬要挤在一桌,便从隔壁桌拿来两副碗筷,呼朋唤友嘻嘻哈哈好不热闹,俨然一同学聚会。证婚人发言时说,我是从小看着新娘长大的,我们下面一桌人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也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呀。那一刻,我有一种娘家人的感觉,很感人。
新娘子很pp,想当年她可是连裙子都不肯穿的假小子,谁都没有料到她会成为班里第一个结婚的女孩。不过说起来,我的中学班级也实在是一个很特殊的班级,对于情爱之事一向后知后觉极不开化,那份淳朴实属罕见。至今还有很多人连次像像样样的恋爱都没谈过,悠哉游哉享受着单身的自由。所以,能够让出身于这样一个班级的桀骜的她甘愿为他洗手做羹汤,新郎必有非凡的魅力。
婚礼操办得很温馨,又或许这种温馨是因为见到久违的同学。我也分不清,不过其实也无所谓,能够拥有这种感觉便是福分。我们这一桌出尽风头,有人抽到第一个大奖上台唱歌,有人答对最难的问题上台公证,更好笑的是原本每桌一人的“阳光普照”奖唯独我们桌有两人,原因是从隔壁桌拿来的两副碗筷中有一只碗底贴了“喜”字。最让人喷饭的是,领好奖后,CQ从口袋中拿出一整版“喜”字,笑嘻嘻地说,都是我贴的。然后全桌人愤而攻之。
高潮在敬酒。新人竟然把我们放在最后一个敬,从8点半等到9点半,别人都走了,只剩我们孤零零的一桌。大家都怒了,精心密谋了三道关一定要他们过。一个小时以后,被折腾地不行的两人醉熏熏地把我们送出了门。其实我们都很善良哒,如果他们早点敬我们,也不至如此拉,嘿嘿。所以以后要办酒的同学记住了,要把最能闹的人放在前面敬掉,让人家积怨太久,就别想洞房花烛拉。
整场婚礼走的是传统路线,也许是婚庆公司按流程筹划的,与我喜欢的DIY个性婚礼大不相同。然而,就是这样一场普通却温暖的婚礼,让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想结婚了。
对于一场婚礼来说,或许这是最高评价。
8/22/2007 诡秘的故事《诡秘的故事》
“诡秘之所以为诡秘,是因为……
我曾说,1、8、12是联体婴儿。XD
8和12又特别好,如胶似漆。 这就叫闺密。 我和8是soul-mate,不是闺密。
8说,是诡秘呀。 她打错了!
从此,我和8成了诡秘。
……诡秘,就是这么来的,一点儿不诡秘。XD
暗恋诡秘的故事……我就不说了。
说点儿纯洁的友谊。 …………
我和诡秘的故事里似乎有比较多的隐私。
想来想去,都不知道写什么好。 写诡秘来我家玩象棋?
写我借诡秘《少年文艺》? 写我把诡秘的文章剪下来帖在本子里写读后感? 写我和诡秘做同桌时叫她“无骨鸡柳”? 都是只有一句话的故事。
诡秘是我的soul-mate,因为我们的友谊建立在侃侃而谈上。
诡秘是我的诡秘,因为我们分享过一些秘密。 诡秘有时候很近,有时候很远。
诡秘有时候和蔼可亲,有时候又很有威严,使我敬畏。 待要写时,才发现我和诡秘的故事不多。
而我,也并不了解诡秘。 诡秘啊,原谅我写出这样一篇诡秘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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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诡秘写的《诡秘的故事》,其中的数字都是中学时的学号。据称这篇煌煌巨著酝酿了几个星期之久,实在是令我临表涕零不知所言。写完后诡秘要求我写篇和文,至少得写点读后感,我说“一句话”,心里得意地打着小九九——一句话的读后感还不是小菜一碟吗?那时我正在yy一场美丽的邂逅,诡秘猝不及防地在我脑中塞入了马景涛大叔的形象,成功切断我一切幻想。不愧是诡秘,太有才了。
想来和诡秘还真没什么好说的。早年做过一阵同桌,互相爱慕对方的才情,进大学后通过一阵信,互相知道对方的一些破事儿。诡秘思想很深刻,写文很深奥,我总是跑着才能赶上其步伐,所以每次聊完后都感觉好累,又感觉很亢奋。在我出国后最不开心的那段日子,我在旧的blog上写了好多发泄的东西。那时我对外声称已经废弃了那个blog,诡秘却不知怎么的又点进去看,看完后就写了一封老长的email给我。这件事一直很让我感动,因为那时所有的死党都没发现我情绪的异常,只有诡秘发现并拯救了我,所以诡秘在我心里有特殊的位置。
诡秘总是会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而往往那些事又刚好能触碰到我内心的柔软,比如生日时会送你一副亲手画的画之类。这些年来,我收藏诡秘的画已经有好多,包括上课时随手画在我课本上的那些,我打算等以后诡秘成名了就卖了它们捞一笔。诡秘外表很酷,其实内心就一长不大的孩子,对喜欢的人推心置腹地好,对不喜欢的人嫉恶如仇地坏;诡秘看似很大大咧咧,其实内心非常敏感纤细,很多小情绪会放大再放大咀嚼很久。有时候会觉得诡秘活得很自在很洒脱,但我知道大部分时候诡秘觉得生活是痛苦而麻木的。这点我们很相似。不同的只是程度的区别,我的情感比较平庸而和缓,诡秘则比较极端而炽烈。
想来想去,我了解的诡秘能写出来的还真不多,更多的都是一些不能言说的秘密。那就这样吧,用这些废话来献给我特殊的诡秘。 1/11/2007 新的一年 煽煽情也许我的感受确实要比常人慢一拍,在07年小“光光节”的今天,终于有了为新的一年煽一把情的欲望。迟来10天的煽情,诱因却也只不过是两位闺蜜的煽情贴。可见,我是极需要外界刺激和温情才会有所反应和回馈的一个自闭的人。 先转贴“闺蜜一号”jiji小姐的煽情贴: “2007/1/1 7年 经历了23个从12月31日到1月1日的过渡,这第24个,是最最难忘的一个,和7年同窗们一起,等来了新的一年。 这个晚上,每个人都是最真的; 这个晚上,我终于可以忘记一切压力,让情绪自然释放; 这个晚上,也笑过,也哭过; 这个晚上,我收到死党最真心的新年祝福; 这个晚上,我发现,我给9班的,永远是最真实的自己; 其实很希望这个晚上可以慢点过,希望时钟可以走慢一点,再慢一点...... 12年前,和大家走到一起,度过了7年,这7年,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于我,都是刻骨铭心的。” 再转贴“闺蜜二号”咖米蓝小姐的煽情贴,有两篇: (一) “2007, 猪事顺利2007-01-01 7,是我最喜欢的个位数. 在迎接2007的新年里,和相处7年的中学同学相聚, 无限感慨. 每个人似乎都在改变,而每个人似乎都没改变. 我们可以畅所欲言, 做一期漂亮的心灵花园 ,即使我们有截然不同观点, 但我们依然微笑地包容,因为那似乎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可以相互袒露最真实的想法. 感情总是因为时间的积累而变得难以言说,愈发深厚. 这一帮从12岁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朋友就开始认识的座上客, 如今又是一轮即将过去. ,每个人都是感叹万千. 期间,总可以听到某人又要准备读博,某人跳槽,某人出国,某人失恋,某人某人的起起浮浮. 但无论怎样,我们都确定,我们在努力着,在努力地生活, 也许我们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是今天,我们都为自己是九班的人而骄傲着. 祝所有的XDJM, 2007, 猪事顺利!” (二) “久违的金88和高JJ,不到一个小时的短暂相聚2006-12-28 早上刚打开手机,蹦出一条短信:有空嘛,高和我中午到你这来,吃个饭,聚一聚吧. 偶当下兴奋答应, ms我们三个超级死党已经一年多没见面了,这典型不合乎我们"三联体婴儿"一贯作风哦. 阴差阳错,中午11点多,两位大小姐在我的电话催促下,才匆匆赶到. 谁知一见面,金88和高JJ立即交代偶,12点前必须进餐完毕 ,她们要赶着去听课,虽然其中一个人是在公司休假期,却要陪另一个人上课去........ 唉,难得见个面都这样匆忙啊. 三人匆匆找了个比萨店,点菜时候的语序是这样的: 小姐,请来一个你们这里最快的饭,最快的意大利海鲜面,最快的色拉,你们的鸡翅快伐?........ 对的,要最快的,我们急.......请你快点哦. 服务生刚走,我接口说了句: 那么急,肯定生女儿的,于是,当然又引起口水无数,联想无数,讨论无数,点点点略去. 碰面的时间很短,一个小时也没有,但是我能感觉到,我们三个能感觉到,现在坐在窗边谈笑风生的我们,依然是12年前的初次相识单纯的我们,依然是号称水火平衡的我们,依然是唧唧喳喳的我们,依然是一个眼神,笑脸便知对方的我们,依然是12年感情积淀宛如亲人的我们,依然是幸福快乐的我们,这种感觉真好,这的确是种福气啊. 我的亲爱的们.” 在寂静的夜里,读到闺蜜们如此温暖贴心的文字,实在是很开心的。有时候,自己亲身参与的一件事,自己的感受心里自然明了,可是别人的感受我却无法知晓。在一张张笑脸的背后,是真心的愉悦、快乐,还是敷衍的应酬、交际?我不知道,也无法全然相信直觉。只有听到别人亲口说出感觉,我才敢确定或者推翻自己的揣测。有时,亲口说的也不一定就是内心真实的想法,但是,对于你们——我的亲爱的七年同窗们——所说的话,我一直都是傻傻地相信的。 回家将近两个月,突然发现除了家人和上课外,我的时间大部分是和中学同学一起度过的。频繁的聚会、约会,答应时毫不犹豫,赴约时兴高采烈,离别时依依忘返。一个人在澳大利亚时所想念渴望的场景,两个月来上演了千百遍。也许我真的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和你们在一起便能感觉到幸福;也许我真的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在你们身边便不愿再回望南半球的孤单。 1月1号凌晨,一行人走在“海上海”清冽的石板路上,才惊觉一起经历了从2006到2007的跨越。似乎确实是24年来的头一次集体跨年,感觉却如此平和而熟悉。当时代广场的大苹果倒数十秒迎接着2007年时,当街上涌动的人群欢呼着“happy new year”热烈拥抱时,我们可能正在一起嘲笑着某人的歌技、或者合力批判着某人的爱情观、或者欣赏着某人堪与信乐团主唱媲美的高音。时间悄悄溜走,我们却谁都没有发现;时间悄悄溜走,我们却谁都没有改变。从12岁到24岁,经过一个轮回,我们仍然可以一起并排向前走,一起无视岁月留下的痕迹。这样一种集体的无意识,真的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幸福。 曾有人问我msn的nick为何一直是“人生若只如初见”,我说如果人和人之间永远都像最初认识时那样单纯不设防,永远都像初次见面那样不改变,那世界也就简单多了。纷纷扰扰,浮浮沉沉,繁华看尽后,心境却一如往昔,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情谊。想来,你们之于我,就是这样“如初见”——记忆,停留在94年夏天的第一眼,停留在那片灿烂朦胧的紫藤架,停留在那些微微飘扬的蓝窗帘,停留在那个看台上阴影中的酷热夏天,停留在那个走廊里漂满纸船的梅雨季节。 之后便再无改变。 5/15/2006 迷失于初夏的街头《最初的梦想》是一首曾让我流泪的歌,一直认为它的词比曲好,或许换一个旋律我会把它列为最喜欢的歌曲之一。Anyway,这样励志的歌很适合迷失的时候听,听着听着,又会对漫漫长路鼓起勇气。
诚如soulseeker所说,记忆翻开时免不了要伤感,然而请相信这不是我贴这些文章的本意。当时写文章的心情,现在自己都已很难再体会,或许潜意识里也不想再体会(我没有自虐症)。
本来想发《老师列传》的,可是硬盘崩溃后原稿就已经没有了。很是可惜,自认为那是我写得最好的人物系列,因为实在是有感而发,有东西可写。而下面这一篇,我已经忘记为了什么事情而心情低落,现在看着也觉得很傻,真想放一首《最初的梦想》给当时的自己听。不过还是想纪念一下曾经有过的岁月——只要经历过,就是我人生的一部分,不能因为不快乐而故意忽视。
时间,能沉淀过滤掉一切不美满,只还原出一段清澈纯净的似水年华。这是我一贯的坚持。
(2004年5月6日)
迷失于初夏的街头
已经是夏天了。
突然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正站在控江黑漆漆的栅栏边,努力透过层层叠叠的绿叶朝里看。此时,一阵微风哗啦啦拂过树叶,继而拂过我的脸,伴随着的是叶子的清香。于是我明白,夏天是真的来了。
出门时并没意识到这是一个适合散步的湿润润的夏夜,我只是感到非回控江看看不可。无聊的时候我会背上包到处转悠,烦闷的时候我会沿着固定的路线散心,然而,心被刺痛、不知该怎么办时,我只会去一个地方疗伤,那就是我深深爱着的控江。
一样的红砖墙柱,墙柱间一样的黑栅栏,栅栏上一样的圆形校徽雕塑,控江墙外的这段双阳路与被毁之前复旦墙外的那段邯郸路惊人地相似。然而后者带给我的只是流于表面的惬意,前者却是掏心掏肺的亲切。校徽上那朵“k”“j”拼成的白玉兰,那朵以前不知被我们临摹描绘过多少遍的白玉兰,在初夏的夜里,在昏黄的路灯下,幽幽吐露芬芳。
可是,我进不去。气派的大门前灯火辉煌,移动电子门有专人看守,两扇边门锁得牢牢的。我只得在墙外张望,遥遥看着教学楼、办公楼和地下车库漏出的一星半点灯光,在夜色中努力分辨那早已烂熟于心的一砖一木,一草一树。可是,纵使我再努力,我进不去,我回不去。
刹那间,一种令人恐惧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就像一个孩子朝父母伸出双手,得到的却是冷冰冰的拒绝。这种感觉如此强烈,刺痛着我的双眼,我的鼻翼,我的喉咙,直至五脏六腑。我知道,我已经被遗弃在控江之外,我早已不属于这个校园。
仓皇转身,离去。想寻找一个热闹的地方,便下意识地朝街对面的杨浦公园走去。那里是一个露天舞池,几百个人聚在一起,或跳或看,空气中弥漫着伦巴的轻快布鲁斯的忧伤。我站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裙裾飘然而至,又飘然离去,旋转出一朵一朵绚烂的花,映亮了一张一张欢笑的脸。
越看,越触摸到自己的孤独,即使身处喧闹的人群中。热闹是他们的,孤独是我的。
有人来搭讪,邀我跳舞。若在平时,我或许会给他一个微笑,轻轻地婉拒。可今天,wrong time,wrong place,我只能冷冷地对他说,我不是来跳舞的。
他奇怪地看着我,那你来做什么?
我来做什么?我看向对面熟悉又陌生的控江——我来寻找前进的动力,却发现遗失了我的最爱。 5/14/2006 车站其实,生命中值得珍惜的又何止jiji和小咖的友情。
记得以前玩“传销问卷”的时候,几乎每个中学同学在回答“最喜欢的日子”这个问题时,都写着“中学七年”。12岁相识,19岁分别,七年的青葱岁月一群人共同度过,一齐经历无数开心伤心,看着彼此从“小萝卜头”长成大人,这样的缘分又岂是百年能修得。七年,足以在心里刻进太多东西,进而影响一个人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真的感激控江的“七年一贯制”试点,让我在最单纯的时候遇到你们,把最纯真的友情给了你们,并且也得到了你们最纯真的友情。因为不设防,所以感情能浸得很深很透,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种永恒。
“竹叶青”曾用“淳朴”评价我们的班风,那么,在此祝福所有淳朴的九班人。
(2004年3月2日)
车站
难得一次晚上乘车回家,大桥五线转乘6路。
又来到了隆昌路的6路车站。中学时,不知多少次在这个站台上等过车——去少科站上课,去杨浦体育场开运动会,去杨浦体育馆参加五月歌会……不管是什么活动,最后的最后一定是随着人流一起涌到这个站台,随着人流一起翘首盼望。路的尽头是有一个弯道的,只要远远望见两根小辫子,或者看到天上电线在微微颤动,就知道,是6路来了。
站在熟悉的站台,背后是泰晤士西餐厅,对面是欧湖。
两个承载着十年友情的地方。
(一) 关于泰晤士的记忆,最早始于初中时的一个炎热夏天。
jiji,小咖,我,三个人躲在泰晤士二楼最靠里的一个闷热角落,用jiji搞来的一张赠券享用我们生平第一顿西餐。那时的二楼是斜坡式屋顶,我们坐的地方正好是屋顶与墙壁接壤的最低处,腰都伸不直,然而小姑娘们还是傻兮兮乐呵呵地扮演着老饕。记得当时点了三杯叫做“清凉世界”的东东,现在想来大概也就是雪碧兑点儿酒,颜色却是绿莹莹的很漂亮,里面还有一枚话梅,三人赞不绝口。还有一盘金枪鱼色拉,粘糊糊的金枪鱼肉,加了几粒烤成金黄色的面包,几片生菜,几片番茄,也是做得很漂亮。应该还有一些汤一些主菜,但记忆已经模糊了,剩下的只是一些零零碎碎朦朦胧胧的晃动着的片段,比如jiji和小咖的笑脸,比如邻座的客人,比如那狭小的陡峭的楼梯,比如洁白的桌布……
时至今日,每去泰晤士,我必点金枪鱼色拉,说不上是多么喜爱吃,只是一种习惯。也许,当起初的喜爱逐渐成为一种习惯时,更多的只是对于往日情谊的怀念和留恋,菜肴也好,情爱也好,无不如此。
(二)
去欧湖的那天下着大雨。
不同寻常的大雨,连“瓢泼”、“倾盆”等词都无法形容。穿着雨衣,撑着伞,全班所有人都来到教学楼后面的花坛边,七手八脚地冒雨种下一棵小雪松。之后,便三三两两地赶赴欧湖,成堆成堆落座。
那天吃什么喝什么早已忘却,事实上,吃什么喝什么也根本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这顿午宴的名字——散伙饭。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名字,普普通通的饭局才显得如此不同寻常,普普通通的欧湖才对我如此意义非凡。有人开始喝酒,接着便有人脸开始发红,声音开始变粗,开始互相敬酒,开始彼此揭短,开始怀念过去展望未来,开始说一些这种场合下必然会说的话。也许是幸,也许是不幸,我一直保持着清醒,眼睁睁地看着谁谁谁哭了,谁谁谁醉了,自己却始终哭不出醉不了。
直到曲终人散,直到走出欧湖,直到看着他们有的骑车有的步行渐渐远去,直到最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视线中消失,突然之间,我意识到这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们中的某些人,最后一次全班一个不缺聚在一起,这时,我才终于哭出声来。于是,就在这个站台上,在那个雨天,我告别了我的中学时代,那流淌着的,不知是雨,是酒,还是泪。
那是一个毕生难忘的日子——2001年6月22日,中学时代的最后一天,七年同窗的最后一天。 5/13/2006 三人行继续我的晒文章工程。
小咖说我们是“蜜友”,很喜欢这个词,似乎镜头一下子就拉回到过往那些甜蜜的日子中。曾看到书上说三角形是最稳固的几何图形,那么我想,三个人的友情也是最容易长久的友情——不太吵也不太闷,要做什么事情投票时不会出现平分秋色的局面,偶尔两个人有矛盾第三个还可以打打圆场,虽然有争执的时候少之又少,因为我们是如此默契……
认识你们原来已有12年,大家结伴走过半辈子的时间;今后还有许许多多个12年,我们会是一辈子的蜜友。
(2004-1-28)
三人行
和老友相见总是快乐的,即使快乐中偶尔会有忧伤——题记
今天约了jiji和小咖出去玩,说好十点钟,我照例又迟到了十分钟,还好她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多日未见,两大美女越来越pp了,素面朝天照样明艳动人,啧啧。
三人刚一会合,便开始叽叽喳喳个不停,如同以前一样,把来看我blog的诸位基本上都八卦了一遍(尤其八了一下某位专爱八别人的兄台,呵呵)。说笑之间,上了103,向第一站——小咖就读的二医大进军。
二医很小,也许因为地处黄金地段吧,就那么几幢红颜色的房子,不比复旦,更比不上松江大学城。不过二医的寝室还是满有特色的,一幢有电梯的高层,走廊长长的,有点像宾馆。进了寝室,第一感觉就是很怪异,我从来没看到过哪个学校寝室里的床是这样一张一张竖着放的,又是全白的,小咖说连她们自己都说这像一张张“停尸床”,不愧是医科大学呀!不过寝室里光照很充足,阳光透过落地大玻璃窗照在我们身上,温暖而干净。走廊尽头有一扇窗,看出去是一些矮矮的花园洋房,红红的屋顶,奶黄色的墙,有的墙面上爬满了爬山虎,远处却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和四通八达的高架,组合成一幅也许最能代表上海的风景画。小咖说自己晚上常常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前,看远处淮海路的夜景,看着看着心就飞了出去。由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二医附近诱惑太多了,不是读书的地方,要读书还得回交大闵行。
出了寝室,我们在城市灰色的高架下慢慢走着,聊着,评论着路边看上去很漂亮却不知住得是否舒适的老房子,不知不觉中,就沿兴业路来到了新天地。在布置得很有艺术气息的安静的店堂内蜿蜒穿行,一起为一个琉璃盘子或一个陶瓷京剧脸谱或一个绣花靠垫而惊叹,更为它们不菲的价格而惊叹。到了新天地才知道自己有多穷,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也买不起一件小摆设,只能走走看看,让眼睛吃吃冰淇淋拉。
从新天地穿出来,往淮海路走去。街道越来越喧闹,养眼的ppmm也越来越多。去太平洋兜了一圈,再没兴致逛第二家商场,就在淮海路上漫无目的地闲荡,发现有特色的小店就钻进去看一看,发现有特色的人就评头论足一番,所谓“荡马路”大概也就是像我们这样吧。
荡到肚子饿了,决定觅食去。站在pizza hut门口,为去pizza hut还是去发掘新的美食争论了一番,最终我和jiji赢了,便去了隔壁的夏龙湾越南餐厅,让那个pizza hut的侍应生郁闷得不行。第一次尝试越南菜,不知道味道到底如何,我们就很省心地点了两份包括了很多特色菜的套餐和一个甜品。所有的肉类都很嫩,所有的蘸料也很好吃,唯一不足的是沙拉里的蔬菜有点老。印象比较深的有两道,一个是越南炸春卷,样子和中国的春卷大同小异,尺寸稍微大一点,不过里面的馅包得很紧实,不像我们的春卷比较松。蘸料有点像我们片皮鸭的味道,吃起来的感觉也有点像,除了里面并没有鸭子。还有一道是火焰香蕉,当时点这个纯粹是觉得好玩,盘子一端上来就闻到一股酒精味,waitor用打火机点燃了酒精,然后把裹了一层糯米的香蕉用锡纸包着放在火上烤。蘸料是椰汁酱,恩,真的满不错的。于是我们达成协议,以后每次出去都要发掘新品种,泰国菜印度菜墨西哥菜一样一样尝过来。
坐在幽静的店堂里,沐浴着冬日暖阳,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吃着异国风情的佳肴,面对着最好的朋友,聊着学业感情将来打算……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如此美好,如此真实。
然而,就像bobby说的,每个人从高中到大学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当我们不再喜欢明亮热闹的KFC、McDonald,而将欣赏的目光投向幽雅的夏龙湾时,当我们不再重复刚进大学时常说的“郁闷”,而用“迷茫”取而代之时,当我们不再对感情羞羞答答,而坦然讨论cn问题时,当我们不再相信邂逅和奇遇,而一致同意最理想的爱情是日久生情时,甚至当我们的谈话出现了短暂而频繁的冷场,只听到轻轻的叹息声时,我都体会到了我们的成长,微微刺痛的万般无奈的不可避免的成长。
多年以后,我是否会依然记得这种微微刺痛的感觉?你们,又是否会记得?
也许,我们早已淡忘今日今时的种种,只记得那撒满一桌的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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